發佈單位: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發布日期:105-01-01
依歷年來重大職業災害統計資料顯示,以營造業、製造業、倉儲業、支援服務業等發生較多,為防止渠等行業發生職業災害,爰建立勞工或民眾檢舉管道,藉由全民皆安全衛生尖兵概念,以民間力量共同監督作業場所安全衛生,本署訂定「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獎勵金支給要點」,對上述行業事業單位於作業場所未設置必要安全衛生設備,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、第3款、第4款、第5款或第7款等規定,經由獎勵金之發放,提高勞工或民眾檢舉意願,協助勞動檢查機構擴大實施安全衛生檢查,保障工作者作業安全。
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獎勵金支給要點重點說明:
1.執行期間: 105年1月1日~105年12月15日。
2.支給金額: 檢舉案件經查證認定成案者,每件新臺幣500元。
3.檢舉案件適用範圍: 營造業、製造業、倉儲業或支援服務業之事業單位,其作業場所未設置必要安全衛生設備,違反職安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、第三款、第四款、第五款或第七款等規定(詳要點三)。
4.檢舉方式: 檢舉人應使用檢舉案件表格並提供相關資料,以郵寄、親送、傳真或電子郵件之方式向受理檢舉機關提出檢舉(詳要點四及格式一)。
5.不適用之案件: 檢舉案件有匿名檢舉或無法確認檢舉人身分、同一檢舉人於同一勞動檢查機構轄區每月檢舉逾十件等情形,不適用本要點之獎勵規定,按一般人民申訴陳情案件處理(詳要點六)。
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獎勵金支給要點.doc
http://www.osha.gov.tw/upload/cht/attachment/45864295d3bf0989c7e19aec21e7b666.doc
受理檢舉機關資料.doc
http://www.osha.gov.tw/upload/cht/attachment/c7dbf71509802fc05740ef454e5a1326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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